HDPE 塑料再生塑料 第 1 部分:通则
1. 范围与定义
本部分规定了高密度聚乙烯(HDPE)再生塑料的术语定义、分类原则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要求。适用于以废弃 HDPE 塑料(如瓶、桶、包装膜等)为原料,经分选、清洗、破碎、熔融造粒等工艺制成的再生塑料颗粒或碎片(以下简称“再生料”)。
2. 原料来源与分类
* 原料要求: 明确原料应为消费后或工业后 HDPE 废弃物,不含危险废物及垃圾,严格控制重金属、有毒有害物质及非 HDPE 杂质的混入。
* 分类依据: 再生料按以下维度分级:
* 来源: 消费后回收(PCR)、工业后回收(PIR)。
* 外观品质: 颜色、杂质含量(如黑点)。
* 关键性能: 熔体流动速率(MFR)、密度、拉伸强度、灰分等。
* 应用领域: 非食品接触、工业用、特定应用等。
3. 技术要求
* 基本性能: 再生料需满足与其等级相对应的物理机械性能指标(如 MFR 范围、密度范围、拉伸强度下限等)。
* 卫生与安全: 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(如铅、镉、、六价铬等重金属)及特定受限化学物(如多醚)的迁移或含量,符合相关法规(如 RoHS, REACH 等)。明确禁止用于食品接触、药品包装及与人体直接接触的。
* 外观质量: 颗粒应均匀、无明显异味,杂质(如黑点、金属屑、非 HDPE 塑料)含量不超过规定限值。颜色应相对一致或符合特定要求。
4. 试验方法
规定各项指标的检测标准方法(通常引用/ISO/ASTM):
* 熔体流动速率(MFR): GB/T 3682.1 / ISO 1133-1
* 密度: GB/T 1033 / ISO 1183
* 拉伸性能: GB/T 1040.2 / ISO 527-2
* 灰分: GB/T 9345.1 / ISO 3451-1
* 重金属及特定化学物: 依据相关安全标准(如 GB/T 26572, EN 71-3 等)
5. 检验规则
明确出厂检验项目(如外观、MFR、密度)、型式检验项目(全项性能)、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。
6.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
* 标志: 清晰标注产品名称(如“HDPE 再生塑料颗粒”)、牌号/等级、生产批号、生产厂名/、净重、执行标准号及安全警示(如“非食品接触级”)。
* 包装: 采用清洁、牢固的包装(如编织袋),确保防潮、防污、防撒漏。
* 运输与贮存: 避免雨淋、暴晒、污染、高温热源及重压。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仓库。
7. 目标
本通则旨在规范 HDPE 再生塑料的生产与贸易,确保其质量可靠、性能明确、安全可控,促进资源循环利用,为下游应用提供标准依据,推动塑料循环经济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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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* 此概述基于再生塑料通用标准框架及 HDPE 材料特性提炼要素。
* 实际标准文本包含更详细的技术参数限值(依等级不同)、试验步骤、具体抽样数量等。
* “非食品接触”是 HDPE 再生料通则的关键限制,尤其强调安全警示。

上一条:HDPE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的思考






